【張柏芝兒子】《壹週刊》公開張柏芝幼子出世紙 認違私隱條例共罰12萬
發布時間: 2021/06/15 17:36
最後更新: 2021/06/15 18:03
《壹週刊》於2019年刊登了女藝人張柏芝幼子的出世紙,涉違反《私隱條例》,壹傳媒、《壹週刊》出版人及總編輯今(15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「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」傳票控罪,各被判罰款4萬元,合共12萬元。《壹週刊》記者則獲撤控,以2,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。主任裁判官判刑指傳媒要尊重他人私隱,公眾人物亦不例外。
本案4名被告為壹傳媒有限公司、《壹週刊》出版人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、總編輯麥景慶及記者鄭靜。首3名被告分別承認「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」罪,鄭靜則被控「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」罪,獲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。
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,兒童出生資料不應隨意被披露,藝人的生活點滴會引起公眾好奇,但凡事需取得平衡,傳媒要尊重他人私隱,公眾人物亦不例外。
案情指,《壹週刊》於2019年1月28日在網上發佈片段,披露控方涉案兒童的出生證明書,片中展示其中英文姓名、生日日期及性別等資料。入境主任確認只有鄭靜曾於1月5日申請該出生證明書,並於1月21日取得證明書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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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